各設區市林業局: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推進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意見》(中發〔2008〕10號)、《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大統籌城鄉發展力度進一步夯實農業農村發展基礎的若干意見》(中發〔2010〕1號)、中央林業工作會議和全國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百縣經驗交流會精神,國家林業局決定組織開展創建農民林業專業合作社示范縣活動。根據實施方案,現將創建活動工作通知如下:
一、創建活動總體目標
通過組織開展示范縣創建活動,進一步探索扶持農民林業專業合作社的規律,理清發展思路,明確發展目標,創新體制機制,完善標準體系,優化發展環境,加快培育一批生態環境優、產業優勢大、發展勢頭好、示范帶動能力強的示范縣和一批發展產業化、經營特色化、管理規范化、產品品牌化、服務標準化的示范社,推動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全面深入開展,夯實集體林業可持續發展的基礎。
創建活動必須堅持的基本原則:一是堅持家庭承包經營,維護農民合法權益。要始終堅持穩定農村土地承包經營制度,尊重農民意愿,維護農民各項合法權益,確保農民的知情權、參與權、決策權和監督權,堅持尊重農民的首創精神,鼓勵農民大膽實踐。二是堅持市場引導,加大政府扶持。要以市場需求為導向,以利益共享為紐帶,緊緊依托優勢產業、特色產品來培育和發展專業合作社。切實加強指導、支持和服務作用,加強典型示范,協調落實各項扶持政策。三是堅持分類指導,突出重點示范。要因地制宜、分區施策,根據不同地區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進度和經濟社會發展的水平,扶持發展各種農民林業專業合作社。重點指導扶持具有代表性的農民林業專業合作社,加強宣傳,以點帶面,促進農民林業專業合作社整體健康發展。
二、創建活動主要內容
示范縣創建活動主要圍繞組織建設和產業發展這兩個目標開展。具體內容包括:一是促進農民林業專業合作社依法設立、規范運作,規范農民林業專業合作社依法登記,建立完善其章程和財務管理、會計核算、民主議事、質量管理等制度。二是鼓勵農民林業專業合作社開展林產品商標注冊、品牌創建、產品質量認證、森林認證等活動,推廣品類管理和供應鏈管理等現代管理技術。三是支持農民林業專業合作社的信息系統建設,加強商業實體與農民林業專業合作社之間業務流程的融合和信息系統的通聯,提高市場反應能力。四是支持農民林業專業合作社承擔林業工程建設和林業新品種、新技術推廣等國家涉農項目。五是培訓農民林業專業合作社成員,提高入社社員的整體素質。
三、創建活動工作要求
(一)選定示范縣 創建示范縣活動以縣為單位選定示范縣。示范縣應該具備以下條件:一是基本完成明晰產權、承包到戶的改革任務。二是領導重視,農民積極,農民林業專業合作社建設發展具有一定規模,產生的效果比較明顯。三是認真貫徹執行《農民專業合作社法》,有關扶持政策落實到位。
根據示范縣優先選擇參加全國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百縣經驗交流會的縣等規定,南平、三明、龍巖、寧德市可分別選擇邵武市、順昌縣、光澤縣、永安市、尤溪縣、沙縣、武平縣、屏南縣作為示范縣。其余設區市分別選擇1個示范縣。
(二)制定實施方案 申請為示范縣的縣級林業主管部門要組織制定實施方案,明確責任分工、確立年度目標、安排實施步驟和制定保障措施等。
(三)選定示范社 申請為示范縣的縣要在全面了解本縣農民林業專業合作社建設發展的基礎上,選定本縣重點扶持的農民林業專業合作社示范社,并報送示范社的名稱、規模、成員情況、運作模式、收益分配等基本情況(見農民林業專業合作社示范社申報表),以及相關證明材料。每個縣的示范社原則上不超過10個。 示范社應該具備以下條件:一是主要從事林木種苗與花卉生產、植樹造林、森林管護、森林采伐、林下種植、林間養殖、野生動物馴養繁殖、生態旅游等林業生產經營。二是依法注冊登記1年以上。三是成員達到100名以上。四是建立規范的財務管理、收益分配、民主議事、質量監管等制度。五是較好地為成員提供市場信息、業務培訓、技術服務、產品營銷等服務。六是具有核心職能或者主打品牌,具有較好的市場前景,能夠發揮良好的示范帶動作用。
(四)保障措施
各級林業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明確分工,落實責任,密切溝通,加強協調,當好本級黨委政府的參謀助手,通過高位推動,切實加強創建示范縣工作的組織領導。要積極爭取發展改革、財政、農業、稅務、工商、商務、金融、供銷等有關部門的大力支持,抓緊落實財政支持、稅收優惠、金融服務、科技服務、產業扶持等優惠政策,出臺配套措施,形成扶持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合力。要充分發揮林業工作站的作用,做好政策咨詢、業務指導、宣傳培訓等工作。要推動落實資金扶持,加強對扶持發展資金使用的監督管理。 各級林業主管部門要加強與新聞媒體的聯系,大力宣傳創建農民林業專業合作社示范縣活動的重要意義、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大力宣傳示范縣和示范社建設成效,推動創建示范縣和示范社活動的開展。
四、報送創建活動材料
(一)申請為示范縣的縣級林業主管部門要組織制定實施方案,經同級人民政府批準后報送我廳,同時抄報設區市林業局;將本縣重點扶持的農民林業專業合作社示范社申報表以及相關證明材料(工商登記營業執照;工商登記成員名單;全體設立人簽名、蓋章的章程;出資成員簽名、蓋章的出資清單;財務管理制度)復印件,以紙質書面材料(須注明聯系人、聯系電話)一式2份、電子版于2011年2月20日前報送廳政法處。我廳初步審定后,報國家林業局審核確認。
(二)示范縣的縣級林業主管部門每年對創建示范縣活動進展情況進行總結,并形成書面報告,于每年12月20日前報送廳政法處。 聯系人:宋家健 福建省林業廳政策法規處 聯系電話:0591-87806635
電子郵箱:lytzfc@sina.com 附件:農民林業專業合作社示范社申報表
主題詞:林業 創建 合作社 示范縣 通知
福建省林業廳辦公室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一日